2024年财务年终结账工作安排
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为确保我校2024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的顺利完成,全面、真实、及时地反映学校的经费收支情况及财务运行状况,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相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1. 关账时间
各类报销、付款等接单业务将于2024年12月10日截止。请注意,财务处将于月底整理装订凭证,期间不办理其他业务。科研报销时间为每周三、周四,请各位老师合理安排报销时间。
2. 票据处理
凡已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本年度票据,须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财务报账手续。
3. 预约报销系统处理
为避免占用项目经费预算额度,请相关经办人及时登录网上预约报销系统,撤销重复或错误的预约单。财务处将在年终结账及初始化期间,对已预约但未报销的记录进行统一清零。如仍需报销,请于2025年开账后重新打印预约单。
二、资产核查
根据年末财务决算的要求,国资处需与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对接,对本部门保管、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各种物料进行全面盘点,确保账账相符、账实相符,并编制相关盘点表备查。
教务处、后勤处、校医务室等部门应于12月15日前与财务处核对存货(包括教材、低值易耗品、药品)的账面余额,并将存货盘点表送交财务处备案。
三、往来清理
1. 自2024年12月1日起,停止办理暂借款与预付款业务、预开发票业务。
2. 2024年12月10日前,各部门或个人经办的各种借款应及时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手续。
3. 本年已到账的科研经费、对外合作款项应在年底封账前办理入账手续。
4. 对于已预开发票但款项尚未收到的,请加紧催收。12月20日前仍未收清的,请提供书面情况说明,经所在部门审核并加盖部门公章后,交至财务处。
四、课题进账开票时间结点
关于2024年发票报销时间,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发生的经济业务,其发票报销时间可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。逾期将不予报销。
请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,确保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财务处
2024年11月25日